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禁止的不得經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應當許可(審批)的,經審批機關批準后憑許可(審批)文件經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無需許可(審批)的,市場主體自主選擇經營。(精密包裝技術、鍍膜技術、精密注塑技術開發;模具研發、生產及銷售;銷售:化工產品(不含危化品)、五金產電、辦公用品、勞保用品;精密包裝服務,精密注塑服務,水電鍍服務;工程勞務分包;辦公設備租賃及銷售;靜電、抗靜電技術開發及產品生產、銷售;紙制品、木制品生產及銷售;精密包裝及電子托盤產品的研發、生產、銷售及相關技術咨詢、技術轉讓;電子產品的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機電設備維修及保養;進出口業務;銷售:塑料制品、干燥劑、濕度卡、建材、針紡織品、鞋帽、文具用品、精密電子儀器儀表、機械設備、計算機、軟件及輔助設備、電線電纜、電工工具、照明設備、五金機電、電子產品;包裝材料的生產;家政服務;保潔服務;汽車租賃;園林綠化景觀工程設計及施工;垃圾清理及轉運;餐飲服務。)
為維護城市環境衛生提供管理保障;城市環境衛生設施建設、城市環境衛生設施運營與維護城市環境衛生監督、城市環境衛生作業管理。
協助政府規范行業管理,開展行業調研,提供咨詢服務,進行信息交流,組織技術合作,制定行規行業,反應行業要求。
為維護城市環境衛生提供管理保障。城市環境衛生設施建設;城市環境衛生設施運營與維護;城市環境衛生監督;城市環境衛生作業管理。
全市生活廢棄物管理的行政規章、行業標準及規范化文件的參與草擬并實施 生活垃圾填埋場設施設備的運營管理 城市生活垃圾、餐廚垃圾、醫療垃圾、糞便的無害化處理、綜合利用及環境衛生監測 環境衛生科學技術研究 新技術、新成果的引進開發和推廣應用 市區環衛設施、設備的建設、設置、檢查及維修維護 垃圾處置費的收繳
為維護城市環境衛生提供管理保障 城市環境衛生設施建設、運營與維護 城市環境衛生監督與作業管理
為維護城市環境衛生提供管理保障。城市環境衛生設施建設 城市環境衛生設施運營與維護 城市環境衛生監督 城市環境衛生作業管理
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禁止的不得經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應當許可(審批)的,經審批機關批準后憑許可(審批)文件經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無需許可(審批)的,市場主體自主選擇經營。(道路清掃、保潔、垃圾轉運;綠化養護;物業管理;社區家政服務;停車場管理;車輛清潔;餐飲、食宿(在分支機構經營);公廁管理;廢品回收;固定資產管理(不含投融資理財、投融資理財咨詢業務)。(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禁止的不得經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應當許可(審批)的,經審批機關批準后憑許可(審批)文件經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無需許可(審批)的,市場主體自主選擇經營。(清潔服務;城市道路清洗、保潔;城市園林綠化維護、設計、施工;城市生活垃圾清運、轉運、處理和處置(含餐廚垃圾);市政設施、設備的管理及維護;污水處理;污染土壤修復;物業管理;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土石方工程專業承包三級;城市道路照明工程專業承包三級;鋼結構專業承包三級)。)
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禁止的不得經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應當許可(審批)的,經審批機關批準后憑許可(審批)文件經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無需許可(審批)的,市場主體自主選擇經營。(固體廢物治理;生產銷售:電力、蒸汽、熱水;城市生活垃圾收集、運輸、處理、處置和綜合利用;市政污泥處理、處置和綜合利用;餐廚垃圾處理、處置和綜合利用;建筑垃圾處理、處置和綜合利用;污水處理及再生利用;醫療廢物的處理、處置。(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環衛專用機械設備、摩托車汽車配件、二、三類機電產品、鋼材、輪胎、國產環衛車、清掃、清掏、清洗(除高空操作)、保潔、清運;五交化(除化學危險品)、建材、農機配件、日用百貨、消毒用具、辦公用品、日用雜品。[以下空白]五交化(除化學危險品)、建材、農機配件、日用百貨、消毒用具、辦公用品、日用雜品;園林綠化工程。
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禁止的不得經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應當許可(審批)的,經審批機關批準后憑許可(審批)文件經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無需許可(審批)的,市場主體自主選擇經營。(道路清掃保潔服務、垃圾分類處理;環衛設備設施維護、維修)
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禁止的不得經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應當許可(審批)的,經審批機關批準后憑許可(審批)文件經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無需許可(審批)的,市場主體自主選擇經營。(市政工程、園林綠化、市政維護、環衛保潔、垃圾清運、城市亮化、城市其他基礎設施維修及保養、市政設施建設。
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禁止的不得經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應當許可(審批)的,經審批機關批準后憑許可(審批)文件經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無需許可(審批)的,市場主體自主選擇經營。(園林綠化工程施工及養護;道路清掃保潔和養護;垃圾、污水清運;白蟻防治、四害消殺及防治;市政工程施工及維護;物業管理、花草樹木種植及銷售,噴灌工程。)
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禁止的不得經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應當許可(審批)的,經審批機關批準后憑許可(審批)文件經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無需許可(審批)的,市場主體自主選擇經營。(房屋建設施工總承包;廠房、倉庫及民用住宅小區建筑群建設;市政公用工程總承包;城市公共廣場工程、生活轉運站工程、電力工程施工、通信工程總承包;環衛工程、鋼結構安裝工程、建筑裝飾工程、土石方工程、機電設備安裝工程、消防設備(設施)安裝工程、水利水電工程、園林綠化工程、城市道路照明施工、體育場地施工工程專業承包;土地開發、整理復墾工程施工,土地石漠化治理、規劃及生態保持規劃,農業綜合開發;標準化農田基本建設項目工程、公路工程施工承包;測繪和設計工程;鍋爐、中央空調、工業儀表、電器電機、電視播控調備安裝;建筑裝飾材料、鋼材、水泥、五金、化工產品批發零售“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禁止的不得經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應當許可(審批)的,經審批機關批準后憑許可(審批)文件經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無需許可(審批)的,市場主體自主選擇經營。(可承擔單項建安合同額不超過企業注冊資本金5倍的下列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28層及以下、單垮垮度36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高度120米及以下的構筑物;建筑面積12萬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區或建筑群體。可承擔單合同額不超過企業注冊資本金5倍的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城市道路工程(不含快速路);單跨跨度20米以內橋梁工程;公共廣場工程;2萬噸/日以下給水廠;1萬噸/日及以下污水處理工程;1立方米/秒及以下給水、污水泵站;5立方米/秒及以下雨水泵站;直徑1米以內供水管道;直徑1.5米以內污水管道;生活垃圾轉動站;裝飾裝修;鋼材、水泥、五金、裝飾材料銷售。土石方工程專業承包叁級;建筑裝修裝飾工程專業承包叁級;環保工程專業承包叁級。裝飾裝修;鋼材、水泥、五金、裝飾材料銷售;土地開發、整理、復墾工程施工;土地石漠化治理規劃與生態保持規劃;農業綜合開發;標準化農田建設項目工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察、設計、施工。(以上經營范圍涉及行政審批和資質的,須持行政許可證和資質證經營)。)
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禁止的不得經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應當許可(審批)的,經審批機關批準后憑許可(審批)文件經營;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無需許可(審批)的,市場主體自主選擇經營。(廢舊物品收購、餐廚垃圾回收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