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生活垃圾清掃、收集、運輸、處理服務。(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渣土建筑垃圾運輸、綜合利用、垃圾粉碎;房屋拆遷;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施工。(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城市、農村垃圾的收集與處理、市政公用工程、石質山造林工程、綠化工程、森林撫育工程、土石方工程、房屋修建工程;景觀河套、人工湖、垃圾填埋場、水產養殖場、小流域雨水收集池、危廢固廢礦山尾礦堆放場的防滲工程設計與施工;土工布、土工膜、土工格柵、土工格室、塑料制品、橡膠制品、金屬制品、防水、防滲材料的銷售。(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為維護城市環境衛生提供管理保障。具體負責城市環境衛生設施建設及設施運營與維護,并負責對市環境衛生的監督和作業的管理。
為維護城市環境衛生提供管理保障。主要負責老城區38條道路一級清掃、一級清運,城鄉結合部6條道路一級清掃、二級清運;負責38條道路、門市房衛生費的收費管理;負責對街道、社區和企業衛生檢查指導;負責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的清運和排放;負責管理路面流沙污染。
石質山營造林工程、森林撫育工程、退耕還林工程、森林病蟲害防治工程、園林綠化景觀工程設計咨詢與施工;礦山環境治理、土地復墾、植被恢復工程、景觀河道、人工湖工程設計咨詢與施工;垃圾填埋場、水產養殖場、人畜糞便收集池、危廢固廢礦山尾礦堆放場的防滲工程設計咨詢與施工;城鄉環境垃圾清理清運、收集處理分類工程設計咨詢與施工;農業綜合開發工程的設計咨詢與施工;節能環保房屋修建設計咨詢與施工;土石方工程、公路工程設計咨詢與施工。(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填埋、氣發電及銷售;新能源技術開發;沼氣綜合利用技術研發;塑料管材、電力設備及零配件銷售;余熱利用、市政規劃設計、供電服務、輸變電工程施工、電力設備維修、電力工程勘察設計施工、合同能源管理;大氣污染治理技術開發、技術咨詢;土地整理;凈化設備生產銷售。(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城市及農村道路清掃和保潔;公廁衛生管理;垃圾清運;單位和小區物業保潔及室內外衛生保潔;園林綠地修剪保潔;環衛設備設施銷售與維修、維護;環衛信息及工程咨詢與服務;與環衛工程有關的網絡信息發布;環衛專項業務培訓;會議會展服務;物業管理;園林綠化;境外道路保潔、垃圾清運和環衛設計進出口業務;垃圾分類,垃圾處理(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為維護城市環境衛生提供管理保障。業務包括:城市環境衛生設施建設;城市環境衛生設施運營與維護;城市環境衛生監督;城市環境衛生作業管理。
環保科技技術研發;環保設備、機械設備、管道設備、建筑材料、金屬材料銷售;園林綠化;房屋拆除;工業廢棄物、污水、淤泥處理;垃圾焚燒發電,垃圾環保固形燃料技術開發。(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城市生活垃圾清掃、收集、運輸、處理,垃圾焚燒發電;垃圾衛生填埋;垃圾焚燒產生的能源的生產和銷售;采用發電技術對城市生活垃圾進行無害化處理,廢棄物再生能源項目建設,可回收固體廢棄物處理技術開發與技術咨詢,環衛設施設備的檢查、修理和維護。(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城市生活垃圾清掃、清運、處置;城市環境衛生管理;城市環衛設施設計安裝服務;環衛機具專用設施代購代銷。
道路清掃保潔、生活(建筑)垃圾清運、廁所保潔、垃圾收集站(箱、桶)維護保潔、化糞池抽吸(管道疏通)、公共垃圾(糞便)處理、環衛設施投資建設運營;園林綠化、餐廚垃圾處理、建筑垃圾處理、物業管理服務、環保工程、環衛設施建設運營、河道管道(渠)的清淤、疏通,環衛設備銷售(取得許可證后經營,有效期限以許可證為準);室內外保潔、家政服務、市政設施維護。(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對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垃圾焚燒發電項目的建設、管理。(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垃圾處理、填埋(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宗旨:全心全意為蒲縣人民營造一個舒適整潔的工作和生活環境;業務范圍:全縣范圍內園林、市容環境衛生的管理
街道清掃、保潔;垃圾清運;公園保潔;公廁管理;綠地、公園管理、修剪、養護;設施設備維修;物業管理(授小區委托的物業管理)(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垃圾處置、運輸、填埋,生態修復(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矸石存放及填埋;垃圾處理及填埋;土地平整;道路普通貨物運輸(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