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認真貫徹國家和省、市政府對再生資源行業的方針政策和有關法令、法規,向政府和有關職能部門反映行業的意見和要求,發揮協會在政府和企業之間的橋梁紐帶作用,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三)開展調查研究,總結推廣先進經驗,提高會員單位的經營管理水平;(四)收集、整理好有關資料,為本行業提供信息服務;(五)幫助...
生活垃圾收集、轉運;化糞池清理;管道疏通;市政排水設施的安裝及養護;道路清潔。(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負責轄區內街道的日常清掃保潔,督促協調沿街單位搞好門前環境衛生,負責對轄區街辦環衛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負責轄區內公共廁所的管理及糞便的抽吸工作。負責建筑垃圾運輸的登記辦證及建筑垃圾場的定點、報批和運行管理等業務。負責對各作業單位的運行管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指導,對完成作業情況進行考核獎懲。
(一)貫徹、宣傳母嬰保健法律法規和婦幼衛生方針政策,參與婦幼衛生事業改革,為發展婦幼衛生事業服務。(二)開展調查研究,了解并向主管部門反映婦幼保健機構的工作狀況,婦幼衛生工作者的愿望和要求;圍繞重點領域開展婦幼保健管理和專業理論研究等活動,為政府決策提供科學依據。(三)受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委托,制訂...
建筑垃圾清運、土石方工程服務、房屋拆除服務(不含爆破)。(以上經營范圍不含垃圾儲存、利用及處置,不含國家規定禁止及限制經營的項目,需經許可經營的,須憑《許可證》經營)(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城市垃圾清運服務。(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城區、城鄉道路清潔,垃圾清理,衛生清掃,環境保潔,公共廁所保潔。(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建筑垃圾清運。(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物業管理;保潔服務;管道維護、修理、安裝(不含壓力管道);建筑物拆除(不含營業性爆破作業);市政設施管理;市場調查(不得從事社會調查、社會調研、民意調查、民意測驗)。(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垃圾處理服務;建筑廢棄物回收;加工、銷售砂石;房屋拆除服務(不含爆破作業);普通貨物道路運輸;銷售建筑材料(不含危險化學品、易制毒品及易燃易爆物品)。(依法需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建筑配套工程、園林綠化工程、市政工程、公路工程、土石方工程、地基工程、建筑幕墻工程、鋼結構工程、機電設施安裝工程、消防工程、亮化工程、電子智能化工程、溫室工程、光伏發電工程、防腐工程、給排水工程、水暖管道工程、數字網絡廣播系統工程、防靜電工程、電力工程、水利工程、通信工程、滅火系統工程設計、施工、維護;鋁合金制品、塑鋼制品、不銹鋼制品、木制品、標志牌、LED電子產品制作、銷售、安裝、維護;建筑材料、裝飾材料、電力材料、通信材料、防靜電產品、辦公用品、日用百貨、工藝品、服裝、鞋帽、化肥、機械設備、環衛設備、環保設備、ICT設備、電子產品、儀器儀表、綠化樹木、花卉銷售;圖文設計,廣告設計、制作、發布;計算機軟件開發及系統集成;物業管理,道路保潔,生活垃圾清運;會展服務;舞臺藝術造型制作、安裝。(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負責濰城城區環境衛生管理。具體承擔公廁管理、清掃保潔管理、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的統一管理、糞便清除、污水抽吸、生活垃圾有償清運等工作。
貫徹執行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編制行業發展規劃、行業管理標準,制定相應管理制度;組織指導環境衛生管理、城鄉環衛一體化、門前三包等工作及監督考核;財政投資大型環境衛生設施建設、管理和環衛設施拆遷、改造審核審批;全市各類垃圾處置、監管及北海路(鐵路橋-北宮街轉盤)等市管道路保潔;白浪河景區日常管理;垃圾分類投放收集推進、宣傳;協調指導環衛工人權益保障工作;承辦市委、市政府和市市政局交辦其他工作。
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運輸(以上不含危險廢物、醫療廢棄物、境外可利用廢物、廢棄電器電子產品,憑許可證經營);管道工程(憑許可證經營)、市政工程的施工;道路保潔。(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垃圾清運(憑許可證經營);污水處理;再生資源回收、銷售(憑許可證經營);保潔服務;裝卸搬運;家政服務;土木工程、環保工程、市政工程、園林綠化工程的設計、施工;銷售:建材、環保材料。(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垃圾綜合處理;土石方工程施工;石子加工;道路清掃保潔。(以上范圍需資質證書的憑資質證書開展經營其它項目不含國家法律法規限制禁止經營項目)(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城市及農村道路清掃和保潔;公廁衛生管理;垃圾清運;單位和小區物業保潔及室內外衛生保潔;園林綠地修剪保潔;環衛設備設施銷售與維修、維護;環衛信息及工程咨詢與服務;網絡信息發布;環衛專項業務培訓;會議會展服務;物業管理;園林綠化;境外道路保潔和垃圾清運。(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環境衛生保潔、道路維修、園林綠化、室內外裝飾。(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垃圾清運(不含危險廢物);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銷售;土木工程施工、市政工程施工;園林綠化;管道設備安裝;銷售:建筑建材。(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