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維護城市環境衛生提供保障。負責城市環境衛生設施建設、城市環境衛生設施運營與維護、城市環境衛生監督、城市環境衛生作業與管理等。
為維護城市環境衛生提供保障。負責城市環境衛生設施建設、城市環境衛生設施運營與維護、城市環境衛生監督、城市環境衛生作業與管理等。
環保設備技術研發;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處理服務;計算機信息技術開發、技術服務、技術轉讓;廢舊物資回收及銷售;信息系統集成服務;企業管理咨詢;廣告設計與制作;物業服務;計算機軟硬件的開發及銷售;日用百貨、汽車及配件、服裝及紡織品、電子產品、五金制品、包裝材料、化工產品(不含危險品)的銷售;備案范圍內的貨物及技術進出口。(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熱力生產、供應和銷售;熱力設施的安裝與維修;供熱設備、保溫材料和熱量表的批發、零售與安裝;管道和設備的銷售、安裝和維護;制冷設備,水暖管材管件安裝及銷售;市政道路工程建設;制冷、給排水、供暖工程建設;節能環保工程施工;自來水生產與供應;水污染治理;大氣污染治理;固體廢物治理;焚燒可燃生活垃圾與工業垃圾發電、供熱;焚燒后廢金屬、飛灰及爐渣處理、應用和銷售;合同能源管理、分布式能源系統建設與運營,從事能源科技、節能環保科技領域內的技術開發、技術咨詢、技術轉讓、技術服務。(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有效期限以許可證為準)
發電(有效期限以許可證為準);垃圾焚燒產生的蒸氣的生產和銷售;廢棄物再生能源項目的投資、建設、管理;垃圾焚燒發電項目運營管理;環保項目工程設計;建筑材料、儀器、儀表銷售;機械設備租賃;在環境、環衛專業領域內從事技術研究、技術轉讓、咨詢與服務。(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電力供應(有效期限以許可證為準);供熱服務,垃圾焚燒產生的蒸氣的生產和銷售;廢棄物再生能源項目的投資、建設、管理;垃圾焚燒發電項目運營管理;環保項目工程設計;建筑材料、儀器、儀表銷售;機械設備租賃;在環境、環衛專業領域內從事技術研究、技術轉讓、咨詢與服務。(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城市垃圾清掃服務;城市道路沖洗服務;城市積雪清理服務;城市垃圾運輸服務;城市泔水清運服務;其他城市垃圾清運服務;城市垃圾焚燒服務;城市垃圾分類服務;公共廁所管理服務;城市排泄物清運服務;城市排泄物收集處理服務。(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憑資質從事市政園林工程建設及維護、物業服務、環衛清掃。(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憑資質從事市政園林工程建設及維護、物業服務、環衛清掃及水利、水電工程施工。(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專用車、半掛車的生產、銷售;掛車配件、挖掘機械、鏟土機械、起重機械、工業車輛、壓實機械、路面施工與養護機械、市政與環衛機械、石油鉆采專用設備、通信傳輸設備零部件、沼液沼渣抽排設備的生產、銷售;牽引車、汽車的銷售;備案范圍內貨物和技術的進出口。(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綜合利用再生能源(生物質能含垃圾填埋場沼氣)發電;垃圾填埋場管理及技術服務。(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依批準的內容開展經營活動。
資源綜合利用電廠(生物質能含垃圾填埋場沼氣)設計、建設及經營;垃圾填埋場管理;利用資源再生和綜合利用技術從事廢棄物收集(國家限制類或需特許經營的除外)和經營管理及相關服務;工業清洗服務(含高壓水清洗、蒸汽清洗等)。(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資源綜合利用電廠(生物質能含垃圾填埋場沼氣)規劃、設計、建設、經營及其他相關服務;垃圾填埋場管理及相關服務。(以上不含國家專項審批)
普通貨運,普通貨物(渣土);銷售:建筑材料、五金、交電、化工產品(不含危險化學品)、機械設備。(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垃圾處理。(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批發、零售:煤炭、五金、交電、礦產品、建筑材料、化工產品(不含危險化學品)、汽車配件、鋼材;廢舊物資回收;垃圾清運服務;固體廢物治理;工業廢渣、造紙污泥綜合治理;危險廢物治理;建筑磚塊制造。(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批發、零售:煤炭、礦產品、橡膠制品、水泥、耐火材料制品、鋼材、建筑材料、化工產品(不含危險化學品)、機電設備;廢舊物資回收;垃圾清運服務;固體廢物治理;工業廢渣、造紙污泥綜合治理;建筑磚塊銷售。(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公路養護設備、特種作業車、工程機械、環衛機械、路面檢測設備、筑路設備、除冰除雪設備、園林設備、應急搶險設備、劃線設備、機電產品及相關零部件的開發、生產、銷售、租賃、售后服務;公路、機場跑道的養護;機械設備維修;道路養護工程施工及咨詢服務;鋁制品加工;倉儲服務(危險品除外);汽車(不含小轎車)、客車(含電動客車)、環衛專用車、新能源汽車、公路專用汽車生產、銷售。(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